为解决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住院治疗无人管、医疗费用没地方可报销等问题,经与劳动和社会保险局及医疗保险主管部门反复协商决定,我县非公经济从业人员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与国家公务员同等待遇的医保服务。4月中旬,县工商联已下发文件,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工作。
据悉,非公经济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纳入县医保中心统一管理。参保人员在生病住院时,只须及时向医疗保险机构申请报告,医保单位便会派人安排住院事宜。出院后按程序办理申报手续,到指定机构即可核销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 (方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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