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普通刑警的二三事
从基层派出所到县刑警大队,他11年如一日地办事办案,始终恪守他的座右铭:“人民满意是我最大的心愿。”他,就是县公安局刑警董鸿雁。
2001年9月底,在一楼开有烤鸭门面的大街居民陈某与二楼李某因晾衣服滴湿了自己的烤鸭发生纠纷,矛盾愈演愈烈。时任城关派出所管段民警的董鸿雁获悉后,主动上门悉心调解,终使两家从此冰释前嫌,成为友邻。
家住城关在十堰搞建筑的老板张某,因与村干部关系不和,在给儿子办理户口迁移时受到村干部的为难,张没办法找到董鸿雁帮忙。手续办妥后,张慷慨地拿出600元酬劳,被他婉言谢绝。
2002年6月1日,北大街一农副产品收购店被盗,董鸿雁经两天奔波查访获取线索后,终将作案者抓获,并收缴赃款,为收购店挽回损失。(范本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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