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4月23日中午2时30分,竹山县潘口乡城建办接到小漩村二组村民举报,反映一辆车牌号为鄂c60406的白色小货车把位于二砖厂门前的一根水泥路灯杆撞断后,驾车向西逃去。
接到举报后,该乡城建办公室两名工作人员迅速驾驶摩托车沿路追去,在该乡柿湾处将肇事司机截住,并“请”到乡城建办。经批评教育,肇事者张某承认了错误,主动要求在两天内更换水泥杆,并请电管站重新安装路灯。
看到肇事司机知错能改,主动赔偿损失花费了1000多元,城建办决定不将肇事司机送到交警大队。周围群众都高兴地说:“过去路边的公共设施损坏了无人管,也不知道谁管。现在有了城建办公室,损坏的东西有人管,既方便了群众,又教育了司机。”
(徐继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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