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 鹏
我去商场买笔记本,两个本子5元钱,10元钱递过去,她竟找了我95元。显然,售货员把“10元”当成了“100元”。我接过钱,心跳加快,想快步离开,可又觉着那样会引起售货员的警觉和注意。我站在那里,一边观察对方的表情,一边煞有介事地盯着柜台里的商品,似乎打算再买些什么。不久,我的心情逐渐平静下来。我改变了主意:把多找的钱还给那位小姐。
这时候,另一个小姐走过来,问我买什么,我微笑着指了指那位找错钱的售货员,意思是“我在等她。”这位小姐似乎理解了我的意思,心领神会地笑了,走到那个售货员身旁耳语了几句。我看见那个找错钱的小姐羞涩一笑,朝我看了一眼,又鄙夷地做了个撇嘴的动作。
我向她俩凑过去,还没来得及张口,两个售货员就笑起来。我的脸莫名其妙地红了。
我走到了柜台的那一端,对找错钱的售货员小姐说:“我和你说点事……”那一位售货员小姐抿着嘴笑,眼里全是嘲弄。
“刚才你找错钱了。”
“不会吧?怎么可能……”
“你多找了我九十块钱。”我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掏出早已准备好的钱。
“哦!”
我永远不会忘记她的眼神。
(作者单位:柳林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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