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抬头垭儿有个放牛娃儿,家中十分贫穷,一年四季赤着脚放牛,看到别人穿着鞋子羡慕的要死。他暗暗地下决心攒点钱也买了一双鞋。
这放牛娃将鞋子穿了三年,破了,不能穿了。他舍不得扔掉,又拖了三年,鞋帮子都没有了。只剩下前面的一条筋了,可是他用脚丫子又夹了三年,再也没法穿了,方扔到垃圾堆上去了。
只这一扔,可气坏了这鞋子,于是到阎王那里状告放牛娃的不恋旧情。鞋子说:“这放牛娃将我穿了三年,拖了三年,夹了三年,到后来反把我扔到垃圾堆上,不知蔽帚自珍,似此等薄义寡情者,恳请大王明镜,参照有关律令重惩不贷。”阎王问:“律设大法,理顺人情,所诉是也。但循律判罪,仰以事实为依据。你的证人是谁?”鞋子答道:“有同伴袜子可做证人。”阎王使小鬼速传袜子近前问道:“此放牛娃将鞋子穿三年,拖三年,夹三年,你可知道?从实说来。”袜子说:“回大王话,鞋子被放牛娃穿了三年,拖了三年,我是知道的,至于夹了三年小的委实不知。”阎王问道:“那夹三年的时候你到哪里去了?”袜子战战兢兢地答道:“鞋子被放牛娃夹了三年的时候,小的已经到腿肚子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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