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4月12日,笔者从《司法部、民政部关于表彰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通知》中获悉,十堰市有3个村(社区)荣获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其中我县宝丰镇施洋路社区榜上有名。
据了解,宝丰镇施洋路社区按照《司法部、民政部关于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县、市、省级层层推荐公示,司法部、民政部认真审核后获得表彰。宝丰镇施洋路社区共5个居民小组,4226户13800人。近年来,该社区紧紧围绕“抓基础、促提高,抓责任、促落实,抓法治、促发展”,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一是结合网格化管理工作,将网格员、农村“中心户长”、集镇“中心店长”、社区明白人近90人,培养成为法律明白人和普法宣讲员,壮大了普法队伍,健全了普法网络。二是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做到年初有安排,平时有督办,年底有考评,不定期开展民主法治创建活动,把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作为法治宣教育的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鼓励村组干部争做法制宣传员,层层签订学法用法守法责任书,促进干部带动居民学法守法;鼓励在校学生争做护法小卫士,深入开展“法在身边”、“我讲法律小故事”、“我与家长来学法”活动,促进学生带动家长学法用法;鼓励农村妇女争做巾帼守法员,以夜校为基地,利用农闲时间,组织农村妇女集中学法,引导广大妇女依法维权;开展法律书籍进农户、学法用法进农户、守法责任制进农户等活动,促进居户依法维权,履行义务。三是以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突出法治与德治教育,以“法律进社区”为契机,以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民主”为工作重点,从深度、广度上进一步拓展法治创建工作,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形成了“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氛围,把社区各项事务逐步纳入了法治化管理轨道,为社区各项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据统计,“六五”普法期间,该社区实现了无一例打架斗殴、无一例民转刑、无一例治安“三无”案件发生目标。共组织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活动10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万余人次,刷写固定法治宣传短语15条、悬挂普法横幅标语20余幅,发放村(居)民普法读本14000余册。(程贤珍)
据了解,宝丰镇施洋路社区按照《司法部、民政部关于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县、市、省级层层推荐公示,司法部、民政部认真审核后获得表彰。宝丰镇施洋路社区共5个居民小组,4226户13800人。近年来,该社区紧紧围绕“抓基础、促提高,抓责任、促落实,抓法治、促发展”,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一是结合网格化管理工作,将网格员、农村“中心户长”、集镇“中心店长”、社区明白人近90人,培养成为法律明白人和普法宣讲员,壮大了普法队伍,健全了普法网络。二是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做到年初有安排,平时有督办,年底有考评,不定期开展民主法治创建活动,把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作为法治宣教育的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鼓励村组干部争做法制宣传员,层层签订学法用法守法责任书,促进干部带动居民学法守法;鼓励在校学生争做护法小卫士,深入开展“法在身边”、“我讲法律小故事”、“我与家长来学法”活动,促进学生带动家长学法用法;鼓励农村妇女争做巾帼守法员,以夜校为基地,利用农闲时间,组织农村妇女集中学法,引导广大妇女依法维权;开展法律书籍进农户、学法用法进农户、守法责任制进农户等活动,促进居户依法维权,履行义务。三是以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突出法治与德治教育,以“法律进社区”为契机,以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民主”为工作重点,从深度、广度上进一步拓展法治创建工作,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形成了“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氛围,把社区各项事务逐步纳入了法治化管理轨道,为社区各项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据统计,“六五”普法期间,该社区实现了无一例打架斗殴、无一例民转刑、无一例治安“三无”案件发生目标。共组织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活动10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万余人次,刷写固定法治宣传短语15条、悬挂普法横幅标语20余幅,发放村(居)民普法读本14000余册。(程贤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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