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国企“关键少数”
竹山县出台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为推进县属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制度保障,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近日,竹山县制定了《竹山县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12名机关事业干部主动放弃身份到县属国有企业任职,有力推动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强化顶层设计,在制度建设上“立柱架梁”。为更好地发挥企业家作用,不断增强县属国有企业的活力、竞争力、影响力、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补齐国企领导班子建设短板,解决现有班子结构不优,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到企业兼职人员,对前途待遇心存顾虑的问题,县委制定出台《竹山县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竹山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县属国企领导人员的职位设置、任职条件、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激励措施等,从制度机制上规范人事任免、薪酬保障,畅通了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之间的交流轮岗渠道,建立完善了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从考核评价结果、个人状态、工作实绩等方面明确了领导人员降职、免职、辞职、解聘、转任、退休的具体情形,增强干部退出机制的公开透明度,管理办法实施以来,12名机关事业干部放弃身份到兴竹集团、投资开发公司、女娲山通用机场公司等国企任职。
坚持精准科学,选优配强“关键少数”。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发挥党委在县属企业领导人员教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决落实党组织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突出事业为上、人岗相适的标准,安排专班到相关单位和国企调研、征求意见,在充分酝酿基础上提出工作方案,按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决定、依法依规任职等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严格选拔任用标准,对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资格条件进行明确规定,在任职的基本条件中突出政治意识、创新意识、治企能力、业绩理念和个人品行及职业操守。坚持以事择人、优中选适,把事业发展、工作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健康成长、充分调动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打造又博又专、推陈出新的素养结构,使领导班子专业素养整体适应企业主营业务。
突出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加强管理监督。落实从严管理工作要求,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考核机制,在综合考核评价中以日常管理为基础,建立完善了分年度综合考评和任期综合评价,注重对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经营业绩、团结协作、作风形象和党建工作等情况考核,对领导人员注重政治表现、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廉洁从业和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考核,初步形成了以综合考核评价、经营业绩考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县属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体系,抓改革、强党建、促发展的导向更加明确。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换届调整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薪酬和激励、管理监督、培养锻炼和退出的重要依据。此外,坚持强化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养,把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养工作纳入全县干部队伍、人才队伍总体规划,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人员教育培训机制。
树立鲜明导向,强化考核分配正向激励。同步制定出台《竹山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考核与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鲜明导向,健全正向激励机制,营造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良好氛围 。规范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了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互为补充、强激励与硬约束紧密结合,收入和业绩挂钩、能全面体现企业领导人员贡献的薪酬分配体系,突出业绩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变单纯的“工资加奖金”为多元的薪酬结构,确定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年薪根据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和承担风险等因素决定;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确定,最大限度激发和调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让领导人员从“让我做好”的被动监管转变为“我要做好”的主动作为。(龙世成 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