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8月9日,我县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座谈会,听取发改、生态环境、水利湖泊、农业农村等部门《长江保护法》落实情况的自查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德远,由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组成的专项执法检查组成员参加会议。
《长江保护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建立了完整系统的长江大保护制度体系、政府责任体系、生态修复的法律约束机制等。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长江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严格落实政府法律责任,对突出的生态环保问题加大执法力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广泛参与长江大保护的良好氛围。
会上还对参会乡镇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测试,检验了《长江保护法》知识掌握情况。 (陈芳)
相关新闻
一周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