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协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重点协商工作计划安排,经县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同意,6月中旬,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牵头开展了“落实鼓励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部分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通过入户走访、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现行生育政策及支持措施,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达到了释疑解惑、凝聚共识、建言献策的预期目标。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鼓励生育主要政策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1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县及时跟进出台配套实施方案及相关奖励办法。
1.增加生育补贴。全面落实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落实不孕不育诊治补助制度,对通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怀孕生育的夫妇,一次性给予30000元补助。自2024年1月1日起,产前检查纳入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住院分娩及其并发症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保住院报销。
2.发展托幼服务。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竹山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竹政办发〔2021〕27号)要求,我县托幼学位在2024年达到1000个;在2025年达到1500个。
3.发放生育奖励。自2023年11月9日起,竹山户籍生育三孩的家庭,新生儿户籍登记在本县,一次性给予10000元奖励,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幼儿满3周岁,在卫健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托幼机构入托每月享300元补贴。
4.实施购房奖补。2021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日期间,夫妻一方属竹山户籍且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在县城或宝丰集镇指定区域楼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生育二孩、三孩家庭购房分别奖补25平方米、50平方米,孩次可叠加享受。
5.落实法定休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可享受产假158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
6.享受税收减免。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近几年我县人口发展变化情况
虽然我县积极落实各级鼓励生育政策措施,但仍然出现了结婚率低、出生率低、自然增长率低的情况,人口发展形势依然严峻。
1.结婚率持续走低。近五年来我县结婚人数逐年减少,每年减幅均高于全国均值。尤其是2023年,全国结婚人数有大幅回升,较上年度增加84.5万对、增长12%以上,而我县依然下降了3.95%。结婚对数持续下降,适婚单身人群不断扩大。调研中,我们选取两个村做了统计分析,a村常住人口约920人,30--40岁户籍人口283人、未婚60人,其中单身男性54人、女性6人;b村常住人口约450人,30--40岁户籍人口186人、未婚13人,其中单身男性9人、女性4人。村干部普遍反映,农村“单身汉”越来越多,绝大部分都不可能结婚成家,更别说生儿育女。农村适婚单身男性群体与城镇适婚单身女性群体,形成了婚恋市场中不可调和的结构性矛盾。
2019年以来结婚登记人数及增长情况
年份 |
竹山县 |
全国 |
||
人数(对) |
增幅 |
人数(万对) |
增幅 |
|
2019 |
2088 |
—— |
927.3 |
—— |
2020 |
1760 |
-15.71% |
814.3 |
-12.91% |
2021 |
1627 |
-7.56% |
764.3 |
-6.14% |
2022 |
1393 |
-14.38% |
683.5 |
-10.57% |
2023 |
1338 |
-3.95% |
768.0 |
12.36% |
(数据来源:县民政局、民政部ag凯发旗舰厅官网)
2.出生人口逐年下降。“十三五”以来,全县出生人口呈现持续下降态势,2016--2023年出生人口由6306人降到2202人,下降了近三分之二。2022年我县与全国同步首次出现人口自然负增长,而且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减量扩大,减幅也显著高于全国水平。
“十三五”以来竹山县人口自然变动情况
年份 |
总人口 |
出生人数 |
死亡人数 |
增长人数 |
自然增长率 |
全国人口 自然增长率 |
2016 |
461071 |
6306 |
3648 |
2658 |
5.77‰ |
6.53‰ |
2017 |
460024 |
6241 |
3589 |
2652 |
5.76‰ |
5.58‰ |
2018 |
455802 |
5204 |
3089 |
2115 |
4.64‰ |
3.78‰ |
2019 |
453017 |
4713 |
3080 |
1633 |
3.61‰ |
3.32‰ |
2020 |
450895 |
3824 |
2791 |
1033 |
2.24‰ |
1.45‰ |
2021 |
446680 |
3186 |
3045 |
141 |
0.32‰ |
0.34‰ |
2022 |
445782 |
2425 |
3323 |
-898 |
-2.01‰ |
-0.6‰ |
2023 |
445260 |
2202 |
3152 |
-950 |
-2.13‰ |
-1.48‰ |
(数据来源:县卫健局、县统计局)
2016年实施的全面两孩政策对生育起到了短期激励作用,2021年实施的三孩生育政策对刺激生育基本没有效果,出生人口仍然快速下降。预计到“十四五”末,全县年出生人口将降至2000人以下,年死亡人口则达到3200人以上,人口负增长将不断加剧。
三、落实鼓励生育政策存在的问题
1.工作合力有待加强。各类文件虽然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但由于涉及面太宽,现实中是都管又都管不到位。而且有些文件是指导性意见,没有配套的评价考核制度和统筹协调机制,各地各部门合力推进的局面难以形成。例如在落实托幼机构奖补过程中,由于全县大部分公办幼儿园在早期建设时没有消防验收合格证,托管0--3岁幼儿无法在卫健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因此在这些公办幼儿园入托的幼儿就不能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托育补贴。
2.奖补资金兑付困难。根据政策要求“生育奖励、育儿补贴、托育补助”三项,2024年预计需财政资金720万元,未来两年预计分别需要850万元、900万元,但目前配套资金来源不明确,兑现资金不到位。
3.购房奖补限制较多。房源匹配难,购房奖补房源集中在县城或宝丰集镇指定区域,很难匹配到农村地区生育家庭就近购房的需求。资格认定难,全县符合奖补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共有4954户,已完成资格认定的只有259户(二孩家庭130户、三孩家庭129户)。房源兑现难,房源兑现速度慢,第一批纳入奖补房源的82套房子仅有1套被一个二孩家庭购得。
4.托育服务存在缺口。目前,竹山县0--3岁托育服务供给现约为每千人口托位数2.28,距省政府“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每千人托位数达4.5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现有托育机构多为营利性质,主要采取备案制管理,缺乏工作规程、服务流程和内容的统一要求,托育服务机构不同程度存在水平参差不齐、经费保障不足、经营困难等现象。
5.休假制度难以落地。生育假、陪产假的延长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导致企业落实政策不积极、不主动。女性职工长时间休产假、育儿假有职业中断、职位变动、薪酬减少甚至失去岗位的风险,迫使其“自愿”放弃或缩短产假及育儿假。
6.鼓励力度相对较小。现阶段鼓励生育的政策措施数量少、力度小,与不断攀升的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相比,激励作用有限,实际效果不及预期。座谈时有几个年轻妈妈简单算了一笔账,从怀孕到孩子出生,仅孕检和生产花费就达1.5--2万元,奶粉每月约1500元,尿不湿、婴儿纸巾等消耗品每月约500元。这些花费在农村已经是“刚性”支出,而此时他们的家庭总收入却因产假或暂停工作而下降,补贴的力度远不及生育花费,对其生育行为刺激力度不大。
7.政策宣传覆盖不全。由于政策落地难、兑现慢、力度相对小,相关部门和乡镇不愿广泛宣传。在农村,村干部只面向已孕人群采取“点对点”“一对一”开展宣传,对未婚适龄人群宣传不够,不利于形成鼓励生育的社会氛围。
8.思想观念存在掣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的婚育观与国家鼓励生育的政策取向出现较大反差,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鼓励生育政策的落实效果。受中国长期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影响“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等生育观念已然成为80、90、00后等生育主力普遍的价值认同和实践自觉。同时,年轻群体中个人主义观念越来越强,年轻人更加追求自我满足、自我价值实现,不愿意过早被生育束缚,影响事业发展,更多倾向于晚生、少生,甚至不生。从走访情况看,绝大部分育龄妇女都能接受二孩,但如果头孩是儿子选择二孩会更为谨慎;生育三孩普遍都比较抗拒。此外,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步,家庭养老逐渐向社会养老转变,“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观念逐渐弱化,人们不约而同地规避“养儿啃老”“多子多负”的风险。
9.青年婚配困境突出。当前就业竞争激烈,加班多,工作压力大,年轻人有的专注事业,没时间恋爱、没时间育儿、没时间照顾家庭;有的安于现状,社交少、欲望低、不婚不育。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本地就业岗位少,青壮劳动力大多数选择外出务工,既无法融入当地娶妻生子,回到家乡也错过最佳婚育年龄,在农村大龄单身男性群体普遍存在。
四、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对策及建议
1.落实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快建立落实鼓励生育政策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统筹解决问题。鼓励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围绕鼓励支持生育制定切实可行的小措施、小办法。实施专项行动计划,联合教育、住建、卫健、消防等部门,尽快解决公办幼儿园“托幼一体化”改造中的消防验收和备案登记问题;明确鼓励生育奖补资金来源,理顺监管、兑现、服务的关系,把奖励政策的发文由“竹山县以县城为重要载体就地城镇化工作办公室”上升到政府层面,保证奖励政策实施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2.优化细化支持措施,加大奖扶力度。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提高生育津贴标准,确保津贴实际购买力,减轻家庭生育负担,激发生育意愿。调整奖补办法,用更精准、更直接的方式调动年轻人的生育热情,让想生又不想生的中间人群进入生育队伍。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期间,视同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并享受正常晋升政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待遇。认真落实生育保险制度,将参加生育保险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3.支持托育产业发展,补足育儿短板。推动“托幼一体化”衔接,支持入园率不足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或转换职能改办托育机构,积极争取让托育机构与幼儿园同等享受生均补贴,缓解其经营困难。要提倡用人单位配备母婴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开办托育机构,探索在社区建立“嵌入式”微型托育机构。要建立健全托育服务行业准入、管理运营、从业人员资质、质量评估、安全监管等方面标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推进托育机构规范运营、健康发展。要定期组织开展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培训、育婴师和月嫂巡回培训等活动,缓解家庭育儿恐慌及压力。
4.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提高保障水平。全面推进落实公职人员及企业员工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制度,人社、卫健、总工会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等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处理不落实相关假期的违规行为。完善职业保障和培训,对于生育后的女性,提供更多职业培训机会,提高职业竞争力,保障其职业发展和家庭收入。建立家庭成员间的共享产假、抚育假和照料假等制度,让家庭成员能更自主、灵活地照料婴儿,减少性别对立,维护家庭和睦。鼓励实行弹性工作制度,在幼儿园、中小学、兴趣班等上下学期间,支持父母临时外出接送子女,满足家庭照料需求。
5.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增加就业岗位。发挥竹山本地特色产业优势,持续做强“竹山绿松石工艺师”劳务品牌,吸引外地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聚集高层次人才落户,在本地实现就业增收,为生育行为提供坚实物质保障。建立“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结合城镇劳动力调查,走访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重点对接家政企业和平台企业,筹集一批可兼顾家庭、劳动强度低的非全日制就业岗位,开发家门口就业岗位,提供订单式灵活就业机会,帮助群众在照顾家庭的同时实现家门口就业。
6.推动婚育观念转变,营造良好氛围。注重观念重塑,形成适龄婚育的思想共识,巩固生育友好的社会文化基础。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科学、文明的婚恋观、生育观和教育观,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弘扬中华民族家庭文化,吸引年轻人回归家庭、组建家庭。要加强青年婚恋、婚育社会化支持服务,通过群团组织开展青年交友活动,建立红娘志愿者队伍和多个婚恋交友平台,帮助适龄青年进入婚姻,提升婚育意愿。要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多角度、高频次释放生育支持政策信号,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营造全社会支持生育、鼓励生育的良好氛围。(周立国 张勇 朱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