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周虎有期徒刑6年,这个曾在9个月内疯狂作案16起的16岁“梁上君子”终落法网。
周虎生于1986年12月,宝丰镇人。2003年9月,周虎伙同何群等人窜至宝丰镇铧厂村金某家中,趁无人之机盗走现金250元。自此,周虎便开始疯狂作案。他先后窜至宝丰镇、麻家渡镇等各单位或居民家中作案15起,盗窃物品及现金折款15538元。2004年5月,几近疯狂的他在行窃中被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能够自愿认罪,有法定从轻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袁 勤 章胜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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