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完善全县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管理体制机制,县政协视察团深入城关、宝丰、双台等乡镇,实地查看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垃圾中转站,了解生产运营情况、听取相关职能部门和运营企业汇报、汇集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达到了精准有力监督工作、及时宣传污染防治政策、广泛凝聚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共识的目的。
一、全县污水治理、垃圾处理工作推进情况
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是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根治难度大,必须群策群力、久久为功。视察中,委员们一致认为,近年来我县在统筹城乡发展中高度重视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始终胸怀生态环保国之大者,充分认识到做好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理论的思想自觉,是共同参与长江大保护、主动当好“守井人”的责任担当,是推动竹山绿色低碳发展、建设新能源发展示范县的具体行动。
二是网络布局相对合理。全县建有16座污水处理厂和5个垃圾填埋场,铺设污水管网167.63公里,填埋场均建有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成垃圾中转站15个。15个垃圾中转站配备压缩箱14台、压缩运输车4台。全县已累计配置垃圾收运车辆192台(含机动三轮车等),垃圾桶10175只,中转式垃圾箱1496个,封闭式大型垃圾池326个,简易垃圾池502个;在全县244个村建成投运176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104座水肥一体化环保公厕,配套建设管网约116公里。目前,全县污水和垃圾处理基本覆盖了所有城镇和乡村。
三是建设运维多措并举。能够解放思想,大胆尝试,以政府为主导,坚持公共服务属性和社会效益优先原则,在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上,采用了ppp、bot等模式,引导民间资本有序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同时,政府部门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今年我县已获得省级乡镇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资金729万元。
四是监管考核从严从紧。在住建、环保等职能部门对运营企业进行监管服务的同时,县政府聘请第三方机构不定期对垃圾、污水处理情况实施现场检查评估,及时反馈、监督整改。
二、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困难和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在监督管理、运营维护、建设标准、要素保障等方面,委员们分析了制约因素,指出了存在的不足。
1.管理体制需进一步理顺。无论是污水治理还是垃圾处理,都是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分、乡镇和企业,部门与部门之间、乡镇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乡镇与企业之间,都有工作关系和利益关联,如果相互之间边界不清、权责不明,就会出现管理不顺、运转不畅、效率不高等诸多问题。在垃圾收集转运的监管方面,对一些重要数据的监测和统计,主管部门和运营企业没有统一的口径和标准,缺乏专业人员和必备的专业知识,缺少及时沟通与对接,导致收集的数据前后矛盾,有的甚至出现常识性错误。
2.资金投入需进一步加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主要靠县级项目补助性投入,污水处理费和垃圾清运费没能应收尽收,由于资金渠道少、规模小,而资金需求又点多面广,硬件设施建设、维护尚有困难,更难满足污水处理、垃圾清运等日常运行所需。
3.处理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与垃圾、污水的实际处理需求匹配度不高,污水和垃圾离“应收尽收”目标还有较大差距,精准扶贫期间,全县建设了很多易迁安置点,有的安置点存在污水处理设施未配套或未建成、处理能力不足等情况,污水直排收集不到位;有的管网建设标准不够高,建后无人管理。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提升质效,夯实竹山绿色发展基础,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委员们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一要有应急谋远的规划方案。在摸清底数、对标对表、精准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全县城乡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的近期、中期、远期规划方案,分年实施、压茬推进。当前,重点要精心组织实施好竹山县长江大保护水环境治理ppp项目、竹山县城乡垃圾污水综合治理生态环保ppp项目等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与房县的垃圾焚烧发电合作,尽快启动垃圾收集外送处理等工作,全力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延伸和垃圾场提标改造,着力整改环境突出问题。同时,要积极抢抓国家“双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抓紧谋划推进一批打基础、补短板、利长远、惠民生的生态环保项目,着力补齐城乡污水治理、垃圾收集处理方面的短板。
二要有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迅速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职能范围,构建部门主管、企业运行、乡镇参与的管理格局,做到上下能贯通、左右能联合,避免交叉管理、多头管理。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教育引导群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集中处理的良好习惯,充分发挥好公益性岗位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要有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不断完善污水治理、垃圾处理体系,科学测算、合理预算建设运营经费,依法依规扩大排污费、垃圾清运费的征收范围,推动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加快实施垃圾分区处理,推进中心院落污水处理站建设,督促企业加快设施设备更新升级。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处理后的污水污泥利用方法,提高垃圾、污水处理的综合效益。
四要有配套完善的评价体系。压紧压实乡镇和相关部门责任,督促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设施、场所的日常监管,确保全县污水、垃圾处理体系运行正常。建立健全运营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与相关资金兑现挂钩,鼓励企业加大人员、设备、技术、管理投入,不断激发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
(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