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近期发生的公职人员违规入住公租房事件,为加强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严厉整治公职人员违规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转租、转借、空置以及欠租等行为,促进公租房管理规范化,充分发挥惠民利民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12月份公租房专项清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城关镇范围内保障性住房。
二、整治内容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配租的公租房:
(一)公职人员违规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
(二)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的;
(三)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的;
(五)分配后,经查实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
(六)损毁、破坏公租房,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隐瞒、虚报或者伪造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不符合承租条件的;
(八)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三、有关要求
请所有公租房保障对象在本通告发布之日主动自查自纠,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租赁对象,依法依规腾退配租的公租房。同时,县房地产管理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受理群众举报,举报可采用打电话或上门举报的方式,我局将为举报者严格保密。
特此通告。
来访地址:竹山县西关街168号
举报电话: 4225641 4221172
竹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