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事业单位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4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等精神,县委编办于2023年10月26日至27日对竹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局、竹山县国土收购储备中心等14家事业单位开展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公示如下:
竹山县委编办
2023年12月15日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事业单位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4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等精神,县委编办于2023年10月26日至27日对竹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局、竹山县国土收购储备中心等14家事业单位开展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公示如下:
竹山县委编办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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